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

課稅與否 財部:先釐清投資型保單本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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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與否 財部:先釐清投資型保單本質
資型保單課不課稅,金管會與財政部
認知不同。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,財部認為投資型保單,是一種保險加投資的結構衍生性金融商品,與金管會所說的「純保單」認知有所不同,會先請賦稅署與金管會,進一步釐清投資型保單「產品本質」後再決定是否課徵死亡給付的遺產稅。
目前採個案認定 現行保險法相關規定保險給付屬免稅範圍,金管會依此認定,目前投資型保單不論是投資所得、理賠都是保險給付,所以都適用免稅規定。但財政部認為,這類保險與投資結構性商品,財部視為衍生性金融商品,死亡後繼承人應被課徵遺產稅。
張盛和說,目前法令上並未有針對投資型保單訂定課稅標準,過去沒有發生問題是因為「尚未有人過世」,最近財政部接到幾起爭議案件,這問題才浮上檯面。目前投資型保單投資所得部分,課稅採個案認定,若民眾不服遭課稅,只能打行政救濟官司。
國稅局曾發現,一名大地主生前購買高額投資型保單,保費幾乎完全運用在投資,還自由選擇及轉換連結投資標的的海外基金為主,死亡時保單價值達6000多萬元。
國稅局當時認為該保單與一般投資行為無異,將6000多萬元保單價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,稅額達3000萬元還加處1倍罰鍰,引發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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