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

中低收認定 標準放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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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認定 標準放寬
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完成《社會救助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協商,可望在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,新修正條文大幅放寬對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。
估三到四萬人受惠 負責召集協商的國民黨立委朱俊曉說
,初估至少三到四萬民眾可因此受惠。朱說,中低收入戶的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,由現行的直系血親的收入,改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(限定父母或子女),並明定若血親未能履行扶養義務,導致申請人生活陷困,得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評估確認後,不列入總收入計算人口。而在擴大急難救助對象上,新修正條文也將財產或存款帳戶因被強制執行、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,及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生活困苦的民眾,經主管機關訪視評估,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,都得列為救助對象。
朱俊曉說,朝野共識對中低收入戶不動產的認定,應考量不動產的實際價值,將無真正經濟效益的不動產,如國土保安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等,排除在中低收入戶的不動產認定之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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