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

工作所得補助方案(第二階段)內容介紹

本文出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KkLLqMKeQUUPRieDv8y_x.l3/article?mid=6195&prev=6196&next=6194&l=a&fid=19 網絡轉發,如有侵權,敬請告知刪除!
聖誕結歌曲、歌詞、吉他譜聖誕結聖誕結 吉他聖誕結 粵語聖誕結 譜聖誕結mp3
工作所得補助方案(第二階段)內容介紹
工作所得補助方案(第二階段)內容介紹
實施原則
 一、實施對象
   20歲以上未滿65歲,為全戶主要收入者,且年薪資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(簡稱申請人),未有下列各款情事者,得請領工作所得補助:
  (一)97年1月至12月參加勞工保險未達一定日數。
  (二)全年薪資所得未高於95年基本工資(以新臺幣15,840元計)乘以12個月總和。
(三)申請人配偶或所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年薪資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上。
(四)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綜合所得總額合計超過下列標準:
1.申請人無配偶且未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者,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25萬元以上。
2.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合計達2人以上者,除申請人綜合所得總額以新臺幣30萬元列計外,每增加配偶或受扶養一親等親屬1人,增加新臺幣10萬元。
(五)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390萬元以上。%26nbsp; 其中土地之價值,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;房屋之價值,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。
(六)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其身分為營利事業負責人、鄉(鎮、市)民代表、職業軍人、軍公教退休人員、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教職員、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教職員、公(私)立國中以下教職員。
補助金額
(一)申請人無配偶且無受扶養親屬者:
1.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,000元以下,每月補助新臺幣3,500元。
2.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,001元至新臺幣250,000元,每月補助新臺幣3,000元。
  (二)申請人有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者:
1.申請人與配偶二人之全年平均薪資在新臺幣140,000元以下,每月補助新臺幣6,000元。
2.申請人與配偶二人之全年平均薪資在新臺幣140,001元至新臺幣180,000元,每月補助新臺幣5,000元。
3.申請人與配偶二人之全年平均薪資在新臺幣180,001元至新臺幣220,000元,每月補助新臺幣4,000元。
4.申請人與配偶二人之全年平均薪資在新臺幣220,001元至新臺幣260,000元,每月補助新臺幣3,500元。
5.申請人與配偶二人之全年平均薪資在新臺幣260,001元至新臺幣300,000元,每月補助新臺幣3,000元。

沒有留言: